• 1
  • 2
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化学检测 > RoHS检测 >
欧盟RoHS 2.0受限物质扩充至10项,修订指令(EU)No 2015/863
发布时间:2015-06-12 11:06:49

        欧盟RoHS 2.0受限物质扩充至10项,修订指令(EU)No 2015/863

  2015年6月4日,欧盟在其官方公报OJ上发布了条例(EU)No 2015/863,将RoHS 2.0(即指令2011/65/EU)的附件II中的受限物质由原有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、多溴联苯醚扩展至如下10项:

  铅:0.1%;

  汞:0.1%;

  镉:0.01%;

  六价铬:0.1%;

  多溴联苯:0.1%;

  多溴联苯醚:0.1%;

  邻苯二甲酸二己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:0.1%;

 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(BBP):0.1%;

 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(DBP):0.1%;

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:0.1%。

  值得注意的是,针对DEHP、BBP、DBP、DIBP的限制适用于医疗器械,包括体外医疗器械、监视和控制器,自2021年7月22日起生效;针对DEHP、BBP、DBP、DIBP的限制不适用于2019年7月22日前投入欧盟市场的电缆或替换部件、再使用部件,及2021年7月22日前投放欧盟市场的包括体外医疗器械在内的医疗器械,及监视和控制器。

  此外,DEHP、BBP、DBP、DIBP的限制也不适用于已受REACH法规附件XVII中针对邻苯二甲酸酯限制条款(第51条)的玩具。

  条例(EU)No 2015/863自在官方公报上发布第20日起生效。

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

胡玲

胡玲联系方式:13543272595 座机:0755-29413628
邮箱:huling@ebotek.cn
地址: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银田工业区侨鸿盛文化创意园A栋219

上一篇:欧盟六价铬禁令全面实施破除壁垒任重道远
下一篇:欧盟修订2011/65/EU指令(RoHS II指令)附件IV
返回列表
CE认证_深圳CE认证_CE认证公司_亿博检测CE认证机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