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环境安全部在官方公报公布将第6批次的一种物质和第7批次的三个物质到增加到加拿大环境保护法附表1中。
这些物质被认为是有毒的因此被添加到附表中去。添加的物质是:
•氯代甲基苯(6批);
•双 (4-二甲氨基)二苯甲酮(第七批);
•2 - 丁酮肟(第七批);
•丁基缩水甘油醚(第七批)。
EBO建议
清单更新后,将会持续更加严格的限制。为了避免违反CEPA法规,这4个物质的相关企业将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,进行该物质的严格控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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